1
本中心不設退會手續,所繳交之會員費用亦不作退回。
2
申請人明白需填寫所有資料方可受到本中心第三者保險補償。申請人可自行購買個人保險參與活動,唯會員不填寫足夠資料,本中心在發生任何意外後,恕不負責。
3
會員如在參與中心任何活動中,違反本中心守則或香港法例,本中心有權即時終止涉及人士之會員資格及要求當事人即時離開。
4
本中心職員不會向會員索取個人戶口號碼或私人密碼。如會員因以上原因洩露資料,招致損失,本中心恕不負責。
5
所有個人會員申請,需年滿十四歲以上,否則一律需由其 父母 或 監護人(法庭所判為準)代為申請作附屬家庭會員身份,方可參與本中心所有活動。
6
所有家庭會員名下之附屬家庭成員,需與第一申請人為 父母子或 監護人(法庭所判為準)之關係。每名家庭會員名下只可登記最多四名為家庭成員。如多於四名附屬成員,則需另外一位未登記父母 或 監護人(法庭所判為準)作家庭會員。
7
會員如因個人理由(例:個人約會、生病、個人意外),臨時缺席、更改或取消;部分或全部活動,即視為放棄正常參與活動之權利,會員需遵照本中心之重新安排,不得異議。
8
會員參與本中心任何活動時,如出現任何爭議,本中心保留最終決定權。
 
此外,於2007年4月1日後,以下情況亦會相應出現或生效:
1
資料將會在系統更新後,全數記錄至新系統中,屆時所有會員在報名時出示有條碼之會員證方可進行報名。
2
中心新會收費作出以下調整:
甲、個人會員:唯個人名下(會員證所刊與香港身份證上之姓名需相同),年滿十四歲以上,方可申請成為個人會員。收費為30元正,有效期為一個財政年度(即申請年份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本中心有權更正或作出相應調動,唯本中心只由通告或通訊通知,各會員需留意中心刊登最新消息)

乙、家庭會員:唯一名年滿十四以上會員(會員證所刊與香港身份證上之姓名需相同),以 父母 或 監護人(法庭所判為準)身份,替最多四名 子女 或作監護人(法庭所判為準)之子女作會員登記。如多於四名則需另外一位未登記 父母 或 監護人(法庭所判為準)作登記。收費為45元正,有效期為一個財政年度(即申請年份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本中心有權更正或作出相應調動,唯本中心只由通告或通訊通知,各會員需留意中心刊登最新消息)

3
所有個人會員登記後,如需更改為家庭會員身份,需重新繳費及登記成為家庭會員,過往收取之個人會員收費,將不作退款。
4
個人會員身份申請轉為家庭會員後,其會員條款將自動更正為家庭會員所得權益及規條。所有會員均不能同時擁有個人會員及家庭會雙重身份。
5
所有會員報名費用或每月所繳交之恆常興趣班費用,均以本中心電腦系統登記作準,如會員在繳交任何費用時,發現任何問題,請即時提出,過後本中心恕不負責。
6
籍年期為一年(如本年四月一日至明年三月三十一日)。
*所有本中心所舉辦之活動,小組及興趣班只限會員參加
*申領綜緩人士可免收取會費。
*會員證遺失須補領。補領需繳交補證費十五元正。
 
本中心對拖欠中心舉行之任何活動費用,超過兩個月之會員,可作取消會藉之考慮,亦不排取向該會員在繳交費用時收取額外行政費用(即原有費用加上10%附加費,例如:100元興趣班費用,即需要附加10元,即全數為110元正)。本中心對取消會藉或收取額外行政費,會先作口頭或書面通知,但仍請會員自律。如發現會員多於兩次出現以上情況(即逾期繳費多於兩個月,及後需繳交款項,但該類事情重複發生,在第三次時),本中心有權拒絕該參加者參與本中心任何活動。如出現任何爭議,本中心保留最終決定權。
 
免費使用中心之溫習室及享用各種康樂設施
參加本中心舉辦之活動、小組、興趣班
定期收到中心通訊 、輔導服務 、上網服務
 
 
1
會員收費一年三十元正
2
報名參加各項活動人士,可親身到中心報名,並於活動舉行前三個工 作天前繳費,額滿即止。
3
為確保參加者能有一個獲得照顧及安全的環境下進行戶外活動,中心期望所有參加者須具備一定程度的體能水平。參加者及其家長應盡可能在事前了解活動的困難程度,衡量自己是否有足夠的條件參加有關活動,並在看願的情況下,提供個人病歷供職員參考,以便作出適當的安排。
4
繳費後,請依照中心通訊上所列之日期及時間並攜同收據上課,若有更改,本中心另行通告。
5
所有學費及活動費,一經繳交後,恕不退還。
6
特殊情況下中心有權更換導師,及上課時間。
7
所有班組只准其本人上課,不准別人代替或帶親友旁聽。
8
若該班因人數不足而取消,請在接獲通知後一個月內憑收據前往中心退款,否則無效。
9
中心內不准吸煙及飲食。
10
請愛護本中心各項設備,遵守本中心各項規定,否則本中心有權終止其上課權利,一切費用恕不退還。
11
本中心工作人員有權查閱學員的會員證,以檢定學員資格。
12
如因特殊情況下而需要補堂,本中心另行通告。
13
歡迎參加者以支票付款,抬頭請寫
大坑坊眾福利會 - 青年中心』或
TAI HANG RESIDENTS' WELFARE ASSOCIATION - YOUTH CENTRE』。
14
如有疑問請致電大坑青年中心查詢。
 
原則:
1
參加者有權隨時退出服務,惟(報名)已繳交的款項,恕不退回。
2
若因報名人數不足或中心行政程序處理不當引致班組及活動未能如期舉行甚至取消,參加者均可向中心提出退款要求。
3
因天氣或中心非預計的因素(如停電)導致班組及活動未能如期舉行,中心會安排改期舉行,有關活動將不會安排退款。惟該活動因無法改期舉行,參加者均可向中心提出退款要求。
4
所有班組及活動一經繳費後,恕不退款。另因個人理由或與報名日期相撞時,本中心恕不能接受退款要求。